今天是: 天气预报: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10149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奕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8号卓越大厦1422室
法定代表人:李庭秀
被投诉人:
1.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所在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60号金桥商务大厦A座11F
法定代表人:贾锋
2.江苏宏壮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宿迁市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200米商铺14号
法定代表人:张茂松
相关供应商:江苏苏科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何淼
四、基本情况
江苏宏壮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壮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11月3日,奕聪公司以招标文件设置与项目无关的企业认证资质等作为加分项提出质疑,宏壮公司于11月10日对质疑进行答复。奕聪公司对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于11月13日收到,于11月17日通知投诉人对投诉书进行补正,于11月24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并正式受理。该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开标、评标,江苏苏科畅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科畅联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2 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其他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